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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9n6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龙将 > 第51章
    白敬业委屈地叫道,他痛心疾首。

    “有谁知道?”夜归天冷冷地道。

    没有人知道,这世上他还有多少事是我们不知道的呢?真相虽然只有一个,但你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。

    圣龙帝国十大将之“夜冥水神王”吴良

    他拥有超凡入圣的水战能力,但却心甘情愿在陆军服役,据他来说,这就是个性;

    他有钱,但他吝啬,他小心谨慎,却每每祸从口出,据他来说,这也是个性;

    他长相一般,但总有美女追,他怜香惜玉,却从不坠入爱河,据他来说,这还是个性。

    无聊也好,耍酷也罢,不管怎么说,在这个纷乱的年代里,他都是张扬个性的一面旗帜。

    他的祖宗“箕水豹”吴天德曾经说过,吴家别的不行,水战绝对是天下第一的。吴家的子孙千百年来都是在水军服役的,曾经有人统计过,圣龙帝国水军的七十三任都督中,有四十三位是姓吴的,三十位是姓封的。吴良的老娘封三娘曾经自豪地对她死鬼老公说,吴良将会成为吴家历史上最伟大的水军统帅。当吴良听到这番话后,他马上去投了陆军。

    吴良是独子,所以尽管把他老娘气的半死,吴家还是动用关系,让吴良在京军中混得了一个副统领的职务。

    吴良后来说,如果没有在神机营的这段岁月,那么他的人生将平淡无奇。当他自小崇拜的大哥夜归天成为神机营的统领之后,圣龙帝国历史上最惊心动魄的时刻终于来临了。

    “大哥,你说我陆战的能力真的就那么差么?”吴良殷切地看着夜归天,眨着一对小眼睛。

    “马马虎虎拉。”夜归天并不想打击兄弟的自尊心。

    “你说实话吧,我心里素质很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,你还是去做水军都督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吧!”

    圣龙帝国十大将之“暴烈火虎”常羽冠

    他很丑,他也不想很温柔。

    常羽冠是个伤心的人,因为长的丑,所以自小家里的兄弟姐妹都不喜欢和他玩。直到有一天,家里来了个和他年纪相仿的男孩,他才找到童年的玩伴。

    夜归天曾经说,这一辈子他最信任的人不是苍天神佛,不是妻儿父母,而是常羽冠。

    常羽冠的眼睛一个大一个小,但这并不妨碍他看的清世人的好坏,不但看的清,而且比一般人看的更清。

    因为长的丑,没有人会注意他,所以他才能冷眼旁观这世界,知道谁对他好,谁曾伤过他的心。

    人,无权选择他的相貌,但有能力决定他的为人。

    常羽冠喜欢打架,但是他打的人都有该打的理由,这也是夜归天屡次为他出头的原因。

    他可以选择做一个纨绔子弟,靠着殷实的家产,斗斗蛐蛐玩玩鸟,养对歌女搞一搞,平平安安地享福,像无数的贵族子弟一样。然而他没有,他下苦力学武功,不是为了逞个人之勇,而是为了报效国家,为了替穷人打抱不平。

    常家每代只出一个血性汉子,这从他们祖宗“尾火虎”常德春那一代就成为规律了。十四岁那年,常羽冠彻底反出家门,然后再也没有踏进常府一步。

    以军营为家,常羽冠从一个小兵升到十夫长,到百夫长,到校尉,再到副统领,跟着夜归天他征战了九年。

    战场上的友谊是经过鲜血洗礼的,是用生命向战神献祭,来不得半点虚假的。生死之交,夜归天和常羽冠就是真正的生死之交。

    常羽冠从来不怀疑夜归天的直觉和判断力,他知道战场稍稍的犹豫都会贻误战机。夜归天的武功不如他,但他从来都对夜归天的命令执行的没有任何异议。杀降兵,他杀,烧村落,他烧,只要战场需要,一切的肮脏名声他都肯背负。

    对敌人的残酷,加之家族一脉相传的火系法术使他赢得了“暴烈火虎”的美名,当然他的敌人宁愿称他是“血手屠夫”。

    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,这是常羽冠从血腥战场得来的教训。每每他左肩的伤口做痛时,他就再三地叮嘱自己:仁义害人。火虎出手,有死无伤,这是他的做法。

    当一个人的心沉浸在杀戮的快感中时,他是危险的,幸好他还有一群生死相依的兄弟可以一起喝酒,一起训练士兵,一起饥餐胡虏肉,渴饮倭寇血。

    人生在世总有一死,死也要死的壮烈些。

    圣龙历494年,常羽冠二十三岁,龙神帝的病危使他的人生开始改变。

    后传-血酬篇

    第一章师徒远行[本章字数:4733最新更新时间:2006-05-0517:39:38.0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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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师傅,还要走多久啊,天这么晚了,找个地方休息下吧,好累啊!”

    “灵智啊,师傅出门前就告诉你,今次是去个很遥远的地方,不要你跟来,你非得跟来。如今才行的三两日,就叫苦不迭,呼天喊地的,照你这样子,几时才到得大雪山大轮回寺?还不快走!”

    “哎,师傅啊,你老人家神功盖世,佛法精深,我哪里比的上你啊。再说了我还要背着一筐经书,累都累死了。方丈师伯不是给了你一个‘须弥芥子钵盂’吗,你老人家发发善心,把我放那里面,你托着我走吧,大不了我下次再帮你偷几只鸡好了.”

    “嘘,你这个小混蛋,那么大声做什么,被师兄听到了,又要面壁,去扫祖师祠。佛祖保佑,师兄不在。噫,灵智,今次大发利市了。快些,前面几里处仿佛有些炊烟!”

    “师傅,不会是你饿昏头了吧,哪有什么烟啊!”

    “别罗嗦,以师傅的眼力怎会看错,快跟上!”

    话音未了,人已电般射出。

    “等我下,师傅。哇,师傅你的经书掉出来了。嘻,‘龙象般若功’发了这次,拿来解手正好。”小和尚从地上抓起那本古兰色的破旧经书,一把塞在怀里,才抬头看来,老和尚早就只剩下个背影。

    日暮斜阳,映射出一道奇异景象。两团白影在山间小路如风般卷过,前面白影手舞足蹈,发足狂颠,时时呼喊,怪声尖叫,声音传来,令人不寒而栗。后面百余丈远一手拖着竹筐,另一只手拍打胸前的小白影却不正是方才小和尚?只见他一张小脸憋的通红,紧跟跟紧老和尚,看样子仿佛苦痛不堪,然而细听呼吸却不紊乱,脚下也还算平稳,小小百衲衣带飘起隐约有风声雷响。

    “嘿,这小家伙不枉我十年苦心,龙象功力已至五成,如来轻身法比起我来也丝毫不差,如若不是幼时伤筋动脉,还真算是个好帮手。只是今次去往雪山路途险恶,千五百里山高水远,何日能到?密宗虽然分裂,但高手如云,如被不动明王和不空知晓灵智再上云藏而半路劫杀,恐怕我师徒今次有难了。我虽不惧八大法王,但旧伤未愈,恐怕罗汉伏魔神通敌不住密宗大手印。哎,可惜那密宗长老灵智上人早已不问世事,否则十年前凭他一人之力当可扭转乾坤,何至于弄到今日这般田地。三十年前他那一身佛功便已高深莫测,有通天彻地之能。只是为情所伤,远避雪原。今次去大雪山如能求的他为灵智灌顶,至少能增灵智二成龙象功力,如此便不负师兄所托,我也可避世苦修报我家仇了。师兄啊,十年一约,师弟算是尽了力了。”

    老和尚一时精神恍惚心飞云里,神游八极,复想起陈年旧事,不禁唏嘘不已,感慨万千。正欲回头招呼小和尚,恰在此时,老和尚只觉得眼前一花,从前面树下草丛里站起一个身影,正迈步横过山路,拦住他的去路。老和尚心中一惊暗道,难道今次事发?转念之间,右手挡在胸前,左脚一点地面,噌的一声凌空飞起,就地转身,使出一招“灵花玉指”,左手中指疾如闪电点向不明身影胸前大穴。“什么人!”老和尚厉声喝道。

    “啊!”闻听得一声女人的尖叫,顿时冻结了老和尚的动作。嘿嘿,老和尚讪讪地从某个人的胸前一寸处收回中指,转过身去双掌合十,眼观鼻鼻观口,口里不知念叨着什么鸟语,叽里咕噜的,大约是求佛祖原谅之类的话语。

    砰,稀里哗啦,竹筐里的经书散落一地。

    “哇,哎呀!师傅,你干嘛突然停下来啊,哦?还对俺作出这么恶心的笑容。咦?师傅你的脸怎么那么红啊,像个猴屁股。”小和尚一时没有停住,直撞入老和尚怀里,撞了个七晕八素。

    “灵智啊,作徒弟的要有尊师重道的心,作师傅的也要有作师傅的尊严,你说是吧。”

    见小和尚点了点头,老和尚续又喝道:“那你还不从为师的身上下来,给这位女施主行个礼,师傅平常教你的礼仪都忘了吗?”转过身来,老和尚对那村妇微微一笑。

    灵智如陷五里雾中,顿时晕头转向,心中暗道:“师傅啊,不是徒弟不尊师重道,可是任谁摊了你这样子的师傅都得叫倒霉。谁知道你这次又做了什么亏心事情,要徒弟我顶罪担着。看你这正儿八经的样子不会又像上次一样,嘿嘿,说是去偷鸡吃结果去偷看人家小姐洗澡了吧。恩,有道理,一定是做了亏心事了,要不他看我的眼神怎么和上次一样古怪呢?难道他又看上了这一个?不管了,先看看有没有好处再决定上不上。”

    转念之间,小和尚从老和尚怀里跳到地上,迈步向前,先打一稽首,拿眼偷瞧了下面前的这个女人,只见她年约三十,中等身材,穿青衣戴花布头巾,虽强作镇定却掩不住眼里的一丝惊慌,看来确是一平常村妇,除了身材有些曼妙以外,真的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,不知道师傅看上了人家哪一点。